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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3-14 20:51 作者:
同一屋檐下(4)
  

  我身体里北方女子的血液又涌了上来,我说,你难道忘了我是在律师楼工作吗?按照法律规定,朱碧梅有权优先购买房子。

  电话那端传来潘先生气鼓鼓的喘息声,过了半晌,“吧嗒”一声,挂机了。

  我走的时候,朱姐已经如愿以偿买下了房子。虽然她跟同事借了点儿钱,但她有信心很快还上,因此她的心情非常好。

  潘先生显然对我的多事不太满意,违约金给得特别不痛快。

  朱姐坚持要把我送上火车。我谢绝了她的好意。我想我们之间的交情一直都是淡淡的,没有必要来一个浓墨重彩的结尾。

  火车上,我意外地在旅行袋里发现了她送我的礼物。那是一块洁白的真丝围巾,围巾的一角,精心地绣制了一朵梅花。她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提醒我记得她吗?到底是南方女子,心思多么细腻。

  可是,我怎么会忘了她呢?我的北方的家已经越来越近了,我应当快活起来。无论怎样,无论遇到什么事情,我们都应当好好地活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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