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达之给她的伤害也不浅吧,五年的恋爱,从身体到心灵,可是疗伤的方法应该不是婚姻,用爱情治疗伤害,可以,可是用婚姻,那代价就太大了。
在她婚后我们仍然是密友,无话不谈。但不约而同的,我们都回避着我现在是达之的女友这一事实。她从不曾提及他,只是叮嘱我在广东工作注意身体。我们的话题渐渐少了,而且我发现她的人在慢慢地变化,她句句话不离金钱,总是说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,脾气也暴躁起来,常常没头没脑地发一通火。害我到后来都不怎么想接她的电话了。
2002年的时候,她央我参股,投资他们夫妻的新公司。我二话没说就给她划了五万块钱过去,达之也是同意的。只是让我去看看她,顺便察看一下公司的运作。
见到若水我就后悔了。在公司里,因为她的顶撞,她的老公当着一公司人的面,将椅子猛地砸向她的身上,而且粗言秽语,对待员工态度极其粗暴,一言不合即恶语相向,显得人品极其恶劣。于是我告诉她,不再跟他们合作了,要撤回我投资的钱,没有想到,她那个老公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破口大骂起来,耍横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,还说他白道黑道都有人云云。
我气得发狂,要跟他干上一架,却被若水扯到外面了。她低声说,她可以把钱还给我,不让那男人知道。我看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忽然就明白了,为什么她现在这么爱钱,脾气又这么暴躁。我能说什么呢,学生时代纯洁的笑声仍然飘荡在耳边,现在的两个人,却为了那几万块钱流泪叹息了。
然而我等了又等,若水却食言了,她不再出现,一切通讯设备都没法联络上她。去公司,夫妻俩总在外面跑业务,避而不见。
我对她彻底失望了,回了广东。现在还谈什么友谊呢,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她,那些钱能不能拿到手里都不重要了,还钱是最好,不还我也不要了。一想起这件事来,我就觉得非常窝火,不过,多多少少的,因为和达之在一起而对她产生的愧疚,就此而渐渐的淡了。21年的友谊,也是时候作个了断。
永远有多远?女人间的友谊又有多脆弱?你能回答我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