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个人怎么能有那么多种喜好呢?而且每种都非要拥有或尝试不可。”他说。
最开始,阿亮和女孩一起在玩具厂工作,后来,女孩攒够了钱,就去印度做义工。女孩还给阿亮寄过照片,照片里她被一群印度老人围着,笑得那么开心,那些老人也笑得那么开心,可他们都是身患重病的垂死之人。再后来,女孩去了非洲,从此再无音讯。
“你想念她吗?”姜芸问阿亮。
“时常想念,但在一起是两个人的事,一个人强求不来。”阿亮说。
姜芸喜欢阿亮的故事,阿亮有着让人喜欢的某些特质,那个去了非洲的女孩,一定也是喜欢他的。姜芸总觉得这个世界上,爱情才是最美妙的东西,只是阿亮的女朋友还没有意识到。
阿亮对姜芸说:“我第一次见你就忍不住想要认识你,你长得很像她。”
阿亮喜欢他现在的生活,依靠自己获得的小快乐,虽然女朋友离开他,但并不是痛苦地离开,而是去追逐更多的快乐。他喜欢随意做着喜欢的工作,没有太大的梦想,小梦想也足够。现在他正在存钱去西藏,并邀姜芸一起去。
姜芸的年龄和阿亮差不多,可是他看起来充满了年轻该有的活力。
姜芸喜欢什么呢?活了二十几年,在一个二流大学毕业,找了二流的工作,早九晚五上下班,日复一日年复一年,姜芸找不出自己喜欢的东西,也没有什么想做的事情,甚至来不及好好喜欢一个男生。
噢,那个男生,16岁时姜芸暗恋的男生,他约姜芸见面。
姜芸犹豫着要不要去赴约。她害怕,她是一个没有信心也没有勇气的女孩,她一点自信也没有。男生约姜芸在高中母校见面,去赴约之前,姜芸翻出16岁那年写的那封信,写给男生的告白信。
16岁那年,男生转学离开的前一天,姜芸发了一场高烧,她坚持要把信拿给男生,却错过了火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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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芸决定去赴约,她翻出漂亮的长毛衣,兔毛靴子,还精心把头发扎起来,涂了淡淡的眼影。
高中毕业后,姜芸没回过母校,虽然很近,在一个城市里,偶尔也会经过,但那里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她怀念。
姜芸到学校的时候,男生还没有来,她在校园里转了一圈,忽然觉得伤感。校门重新上了漆,还弄了一个漂亮的花坛,操场上种上了草,再也不像以前满地黄土。姜芸曾经在操场上遇见男生,下雨天,他和一群同学在黄泥里踢足球,每个人满身污泥,开心大笑,他把脏兮兮的球踢到姜芸身上……
渐渐地,校园里出现一个又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,都是姜芸的高中同学。
先是A同学,然后是B同学,接着是C同学……陆陆续续来了很多同学没错,这是那个男生发起的高中同学聚会,包括姜芸,每个他认识的同学他都约到这里。
“他从英国回来。”A说。
“他现在世界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。”B说。
“他的女朋友,是大学校花。”C说。
你有没有像姜芸这种经历,暗恋过学校里风头最劲的男生,成绩好,长相好,性格好,万人迷。
这种暗恋是一颗非常藐小的种子,先天营养不良,无法发芽生枝,久而久之,在心里一点点枯死,留下一生也无法磨灭的影子。
当年这个男生离开时不止给姜芸送了孔雀鱼,他给所有认识的人都送了孔雀鱼。
姜芸没有等男生来,就离开了。那封信她捏在手中,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。
男生有个好听的名字,叫做如斯。
再见,如斯。姜芸对自己说。她突然想起了阿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