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于,他放弃了寻找。他呆在位子上,两手紧握,上面的血管突起。看得出,他很难过。
我在不安中度过那漫长的一天,但没有人怀疑我。放学的时候,我很快地收拾了书包要走。啪——一个东西从书屉里掉出来了。
是铅笔,就是我藏起的那支,我本来打算放学路上扔掉的。
同桌好奇地凑上来:“咦,你怎么也用铅笔。你不是一直用自动铅笔吗? ”
我支支吾吾:“原来的坏了。坏了。”
“不会是顾一晨的吧,他今儿不是丢了一支吗?”同桌不依不饶。
顾一晨正好走过来,在我面前停住。他拿起笔,看了好一会儿,说:“不是的,别误会严戈了。”
天知道听到这句话我是多么高兴,蹦到嗓子眼的心又回归原处。也许,顾一晨真是被我迷惑了吧,我暗自庆幸。最关键的是,我保护了自己的声誉,作为一班之长的声誉。
第二天上学,我故意跑去和顾一晨打招呼,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,不说话,脸上也没有了以前的笑容。两周后,物理成绩出来,他还是获奖了,物理老师来祝贺,他也只是淡淡说句谢谢。他更加沉默了,急剧地消瘦,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蚕食他的内心。再后来,他转学了。
转学的前天晚上,他喊我出来,在城西的一个大学。
六月的校园,凤凰花开得正好,火红热烈,团团紧簇。他伸出手:“谢谢你一直帮助我。”我一愣,在他漆黑清凉的眸子中,映出两个小小的我。第一次从别人眼眸中看自己,渺小却自以为是的自己。
“那种铅笔,你这里好像是没卖的,只在我们小镇上有。”顾一晨接着说,“我不怪你,只是那笔是我妈妈给的,她要我好好学习。”
“那***妈呢?”我脱口而出。
“在外打工。不知道在哪里。”顾一晨说。
明明是轻描淡写,我为何觉得雷霆万钧?
我不知说什么,只是伸出了手。
两只手握在了一起,骨节碰着骨节,血管挨着血管,感受彼此的温度。带着某种仪式般的虔诚,我和我伤害的人,握手。
我们在开花的校园游荡,听晚风把树叶唤醒,说着各自的梦想和骄傲。我第一次发现,顾一晨沉默下面的热情,瘦削后面的强大。也许有些晚,但是还不算最糟。至少,我们拥有一次倾心的长谈,让炎热的夏季瞬间清凉安静。
而我那颗骄纵自私的心,也在这个凤凰花开的季节,渐渐成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