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一群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,叶小花忽然出现在酒吧。褪去陈旧的布衣,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使她看上去那么明艳动人。十七岁的年华,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。
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,对于叶小花。
她对我说,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,很暖和。我没说话,笑笑。
接着,她又调侃地问我,说实话,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?
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,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。我当时就回答她,所有的英文里面,我就知道写“ lve y”,因为追女孩子要用。其他的,我一概不知。
大抵,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。
后来,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。没几个月,实在适应不了居人身下的感觉,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。
忙碌的社会生活中,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,包括那一个村姑,叶小花。
有时候想想,真的可笑。当初还说别人村姑,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。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,前途一片光明,怎么可能回家呢?
记不清是几年以后,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。因为时代的问题,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,所以我不得不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。
lve——手套。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,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。那个不断将英语笔记借给我的女孩,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,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,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。当时,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,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。
ve lve,给爱。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,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,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;想起,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;想起,那日,她在最后的时刻退去所有少女的矜持,问我手套的含义。凝思中,突然的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,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?
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。终于,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已经结婚,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。最后,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。
她叫出了我的名字,我微笑着点点头,忽然无语。挽着身旁高大的男人,对于我的突然出现,她并没有半点儿的反常。
只是,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,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。
回到家中,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,猛然地痛哭起来。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,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,一并沉重地流淌着。
连夜,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,客户代表一致通过。
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,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,楼塔,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。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:手套——lve——ve lve——给你我的爱,温暖新时代。